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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转移的姑息性放疗:ASTRO循证指南更新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4-13

骨转移的姑息性放疗:ASTRO循证指南更新

 

美国放射肿瘤学会(ASTRO)最近更新发布了一项临床指南,强调了姑息放疗治疗疼痛性骨转移的安全性和有效性。该指南由Stephen Lutz等发表在《Practical Radiation Oncology》,基于最近的临床试验数据,对缓解疼痛,包括再治疗提出了最佳的放疗方案。(Pract Radiat Oncol. 2017, 7: 4-12.)

剂量模式

更新的指南维持了原先推荐的、4种治疗未放疗病灶的外照射方案,即:单次大剂量8 Gy/f、20 Gy/5 f、24 Gy/6 f和30 Gy/10 f这四种方案。患者采用上述四种方案可达到相似的疼痛缓解率,放疗相关不良反应的发生率也相似。

尽管不少临床研究指出:,行单次大剂量放疗的患者有较高的再次治疗率;但由于其便捷性,此种治疗方式成为预期寿命有限患者的最佳选择。最近,加拿大Odette 癌症中心McDonald等在《JAMA Oncology》发表了一项临床试验数据的分析,建议对所有骨转移,包括生存较差的患者,应用单次大剂量8 Gy放疗。

让更多患者选择单次大剂量放疗,也能缩小预期获益患者例数与实际获益患者例数间的差异。正如McCloskey等在《Cancer》发表的一项对姑息治疗专职人员的调查所显示的那样:绝大多数专职人员认为,放疗是临终关怀中重要且有效的一部分,但实际上大多数患者并没有接受此项治疗。

Lutz等发表在《Journal of Clinical Oncology》上的一项研究显示:88%的临终关怀专职人员认为,疼痛性骨转移需要接受姑息放疗,但实际上全美只有3%的此类临终关怀患者接受了姑息放疗。放疗未能充分实施的主要原因包括成本的增加、转运的不便和治疗时间的延长。

指南更新任务组主席Lutz表示:“近几十年的研究和临床试验已经证实放疗对骨转移患者是安全有效的,并且能够快速缓解疼痛。单次放疗即可达到缓解疼痛的目的,并能减少时间、转运和花费等带来的额外负担。

复发性骨转移瘤的再治疗

除了初始治疗外,该指南还涉及骨转移的再治疗。指南建议:对外周骨转移瘤或椎体骨转移瘤进行外照射放疗1个月后,再次出现或持续疼痛时可考虑再放疗。2014年的一项系统综述和meta分析显示其疼痛总缓解率达58%,证实了再放疗的有效性。

指南也对较新的放疗技术给予了肯定,如立体定向放射治疗(SBRT)在疼痛性骨转移初始治疗和再治疗中的作用。SBRT的精准放疗尤其适用于肿瘤病灶临近多种正常器官(如肺或前列腺),或复杂部位(如神经系统)的患者。但与外照射相比,SBRT治疗椎体转移瘤的证据较有限。因此,指南推荐:仅在临床试验或注册的研究中考虑对椎体转移瘤患者的初始治疗或再治疗时使用这种先进技术,并建议医生参考ASTRO白皮书SBRT部分来制订治疗决策。

该指南是基于自2009年12月至2015年1月发表的一项系统性分析。该系统分析从Pubmed共检索到414篇摘要,其中56篇符合纳入标准(包括20项随机对照研究,32项非随机前瞻性研究和4项meta分析或汇总分析)。这些摘要由8名来自放疗专业和转移性疾病的知名专家进行评估。此项临床实践指南经过公示后由ASTRO董事会批准。 (编译 尤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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