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荣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先进单位
---我院荣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先进单位
(医患办 杨淑英)
日前,在海淀区医学会《医疗事故处理条例》颁布四周年总结表彰大会上,我院被评为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先进单位。 自2002年9月国务院颁布实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以来,医患协调办公室在院领导的关心指导下,在各职能处室的全力支持下,为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积极努力做好医疗纠纷调解工作。四年来,办公室工作人员认真学习、贯彻执行《条例》,在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中坚持及时、准确、客观、公正的态度,积极配合区、市级医学会完成各项工作,完成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病例32例。通过不断努力,我院医疗纠纷处理工作得到上级主管部门肯定。在《条例》颁布4周年总结表彰大会上,被北京市海淀区医学会授予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先进单位。 今后,我们还将不断努力,为创建人民满意医院、创建和谐社会添砖加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