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获“北京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我院获“北京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另外,在工作会议上,监测中心发布了《关于在三级医疗机构实行严重药品不良反应事件补充报告的通知》。通知要求,在首次报告严重《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表》后,要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核实工作并上报补充报告;结局为死亡的《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表》首次报告后,15个工作日内要补充报告死亡病例摘要或死亡病例讨论记录;进行尸检的首次报告后45个工作日内补充报告尸检结果记录。通知要求,在补充报告中须附不良反应发生当日“病程记录”部分复印件。
